

新北市勞工局與政大勞動法與社會法中心18日結合舉行「就業同等專題論壇」,約請多位重量級勞動法專家與會,聚焦「性騷擾之行為人與雇主責任暨微型企業 翻譯非凡問題」、「就業歧視類型之檢討與新興成長」、「育嬰留停申請復職之拒絕與契約終止」及「非特定性別不克不及實行之工作」4篇論文並深切鑽研。由於近年職場爭議類型推陳出新,介入學員談話相當積極,個中「性騷擾雇主責任」及「就 業輕視類型」,更是計議核心。

在「性騷擾雇主防治責任」專題報告中,台大法律系副教授徐婉寧以實務上雇主知悉職場性騷擾後的常見作為,透過法院分歧判例 翻譯看法,帶出性別工作平等法 翻譯立法精力,並計議民法、性別工作同等法,對於雇主連帶補償責任的差別。徐婉寧也建議,有關微型企業的雇主責任,當唯一勞工一人受僱,雇主沒法在性騷擾事務産生時將其調職,如何落實保護義務,確實有再思慮的需要。
就業辦事法第5條明文劃定,為保障國民就業機會同等,雇主對求職者或員工,不得以種族、階層、語言、思惟、宗教、黨派、籍貫、誕生地、性別、性偏向、年齡、婚姻、面貌、五官、身心障礙或以往工會會員身分予以歧視 翻譯社有學者建議勞動部應檢討現行「16個禁止輕視類型」,例如將階層、說話、黨派勾銷,將新興 翻譯輕視類型如星座、血型、生肖等,納入將來修法方向。
記者李鴻典/台北報道
政大法學院副教授林佳和也在與談進程揭橥看法,林佳和認為可以縮減現行「階級」、「說話」及「黨派」等態樣,而將新興的輕視類型「血型」、「星座」及「生肖」等納入修法研議,才更彰顯時期意義 翻譯社
。-> 翻譯社|,-> 翻譯公司|的-> 翻譯另外探討現行16種就業輕視態樣是不是合乎現況,中研院歐美所傳授焦興鎧介紹了國外就業輕視制止劃定的成長淵源,和新型態的歧視類型,他提醒「基因」也能成為雇主僱用勞工的考量因素。
本文引用自: https://www.setn.com/News.aspx?NewsID=306014有關翻譯的問題歡迎諮詢天成翻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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